申请书 (申请先予执行用)

来源:贵州黔威律师事务所 发布时间:2022-04-01 浏览次数:926次

申请书

(申请先予执行用)

 

申请人姓名,性别,出生时间,族别,籍贯,工作单位,居住地,公民身份号码,联系电话。(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的,要姓名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,住所地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联系电话,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,职务)

法定代理人/指定代理人:×××,……。

委托诉讼代理人:×××,……。

被申请人姓名,性别,出生时间,族别,籍贯,工作单位,居住地,公民身份号码,联系电话。(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被申请人的,要姓名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全称,住所地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,联系电话,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,职务)

  ……

请求事项:

请求裁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,责令被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……(根据案件的具体性质书写)。

事实和理由:

申请人与×××(写明案由)一案,××××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,……(写明申请先予执行的事实和理由)

申请人提供……(写明担保财产的名称、性质、数量或数额、所在地点等)作为担保。并保证如申请人败诉或申请错误,致被申请人造成损失的,申请人自愿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。

此致

××××人民法院

申请人(签名或者公章)

××××年××月××日


【文书说明】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的规定,人民法院对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、追索劳动报酬、需要立即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、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、追索恢复生产、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、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、社会救助资金的及不立即返还款项,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,且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的案件。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。

1、首部

文书名称应书写为“先于执行申请书”

2、当事人

符合先予执行条件,提出申先予执行要求的原告为申请人,负有给付义务或停止某项行为的被告为被申请人,申请人或被申请人身份情况的书写方法,按文书格式书写清楚。

3、请求事项

请求事项是提出先予执行申请希望实现的目的,按文书格式的要求,并结合案件自身的情况明确具体的写明,请求裁定采取先予执行措施,责令被申请人履行给付义务或停止具体的行为。

4、事实合理理由

围绕实现申请目的进行叙事和说理,阐明符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的先予执行条件,且涉及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已经依法受理,如果不及时采取先予执行措施,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,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。

5、尾部

致送法院,按文书格式直接写明受案法院全称;

最后,在申请人落款处由申请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公章,并写明具体的年月日。

6、法律依据

民事诉讼法

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,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可以裁定先予执行:

(一)追索赡养费、扶养费、抚育费、抚恤金、医疗费用的;

(二)追索劳动报酬的;

(三)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。

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
(一)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,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;

(二)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。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

第一百六十九条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,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前采取。先予执行应当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,并以当事人的生活、生产经营的急需为限。

第一百七十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紧急,包括:

(一)需要立即停止侵害、排除妨碍的;

(二)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;

(三)追索恢复生产、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;

(四)需要立即返还社会保险金、社会救助资金的;

(五)不立即返还款项,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生活和生产经营的。

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。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。裁定正确的,驳回当事人的申请;裁定不当的,变更或者撤销原裁定。

第一百七十二条 利害关系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,由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处理。

第一百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后,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,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,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。

 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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